自9月1日起,江西省不符合專用校車標準的校車,一律禁止運載小學生和幼兒。
8月11日,“大限”將至,由于買不起、租不到符合國標的校車等原因,南昌不少學校、幼兒園通知家長,新學期開始后將不再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對此,家長們表示,學校不負責接送,小孩上下學將成一道大難題。
現象:不少學校買不起又無處租
8月9日上午,位于紅谷灘新區的南昌鳳凰城上海外國語學校召開了一次家長會,參加家長會的100余名家長都是需要學校提供校車接送孩子上下學的。
“9月新學期開始后,必須用國標專用校車接送學生,但一輛車要20萬元左右,學校至少要買五六輛,我們實在拿不出這筆錢。目前紅谷灘新區還沒有成立校車服務公司,想租校車也行不通。”該校相關負責人建議,有條件的家長自己接送孩子上下學,如果實在無法接送,可以讓孩子住校,“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只能讓孩子轉學,就近辦理入學。”
與南昌鳳凰城上海外國語學校一樣,南昌城區不少民辦學校、幼兒園準備放棄校車接送服務。
家長:小孩上下學成難題
“我們用校車接送孩子上下學,一直都是虧本的。”南昌鳳凰城上海外國語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校有160多名孩子需要校車接送,分布在紅谷灘新區、新建縣、東湖區、西湖區等,學校自有3輛校車并租用了3輛校車,每輛車都要聘請一名司機并安排跟車老師,完成學生上下學接送。“我們把賬本一算,一年下來僅提供校車服務就虧了9.73萬元。”
對于學校準備取消校車接送服務,一些家長有意見。家長程女士表示:“我是在南昌做生意的,我家附近學校的學位都滿了,于是我把小孩安排在這里上學,平時根本沒時間接送。小孩轉學,我擔心她不能適應新環境,讓她住校,我又不太放心,這可怎么辦呀?”
“我早上送小孩上學沒問題,可下午小孩放學時,我還沒下班,實在沒辦法接送。”家長張先生說。
打算:學校欲特約公交公司服務
根據《江西省校車安全管理規定》,市、縣(區)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公辦學校一般不使用校車。民辦學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公辦學校可以根據接送學生上下學需要配備校車。
“合理規劃設置學校,讓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學,減少校車使用,才能解決學生交通安全問題。”省教育廳工作人員表示,乘坐校車不是保障學生安全的最佳選擇,保障學生上下學安全,最重要的還是就近入學,并由家長接送。
今年以來,南昌多所學校已經與南昌市公共交通總公司特約服務公司聯系,希望對方提供校車運營服務。南昌市公共交通總公司特約服務公司書記曹瑋說,校車服務安全責任重大,而且前期投入比較大,校車使用率也比較低,除了上下學接送學生,平時用不著,“開展校車服務要由政府主導,并出臺具體補貼標準。我們公司是否開展校車服務、究竟如何開展,目前我們在等政府部門的通知。”